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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你,少年的我——法律进学校,案例大家谈

来源:时间:2019-11-01 字体大小【大】【中】 【小】 分享至:

            日常我们要怎么样做,才能让自己远离性侵害呢?

    如果是熟人,对你做出猥亵、侮辱等性侵害行为的时候,我们应该怎样处理和保留证据呢?

   事件中朱某、赵某等五人的行为犯罪了吗?犯了什么罪?还需要负上赔偿责任吗?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这种行为,我们第一时间应该怎么做?

      一个个抛出的问题,一个个高高举起的小手,一次次响亮的回答,还有一次次掌声与赞扬,在桂江二中科教馆此起彼伏!

     1031日,由桂城教育局组织的“法律进校园,案例大家谈”活动走进桂江二中,来自桂城街道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电视台的主持人给我们初一年级的小同学们开设了一场详尽严谨的法律知识普及讲座。一个个鲜活而触动心灵的案例,在主持人、在场律师的讲解以及与同学们的互动中,法律法规知识得以普及,让在场师生们受益匪浅。

      讲座上,主持人通过展示案例,针对“他们是否犯了罪?我们如果不幸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如何保留证据~~~~”,让大家分别发表看法。

     其中有一个案例,更是引起了同学们对热点社会问题的思考和讨论:

     某职业学院的朱某、赵某等五名女生,在宿舍楼内无故殴打、辱骂另外两名女同学陈某和何某,朱某等五人还脱光了陈某的衣服予以羞辱,过程还用手机拍摄了视频,并发布在微信群进行了小范围的传播,事后陈某和和何某马上报了警,事件造成陈某致精神抑郁。

 

少年的你

随着电影《少年的你》的热映,让人们再次聚焦校园霸凌。校园霸凌就像一颗毒瘤,让少年的青春充满疼痛与不堪。

法律星空

 

在日渐完善的法律制度下,同学们懂得,少年的你们无需畏缩在霸凌的阴影之下!

这几天,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这次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首次提出学校要建立欺凌防控制度,全流程把控风险。修订草案还规定了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等。

愿少年的你“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有一份热,发一份光。”做正直敢言的校园欺凌陈述者。

法律进学校,案例大家谈!这一场讲座,让同学们懂得了哪些对哪些不对,懂得了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同时,要注意彼此尊重……对主持人的提问,同学们积极参与,展现了风采。一个个恰到好处闪现着思考光芒的回答,让律师们赞叹不已。

 

 

本次讲座由桂城广播站何智韵主持,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谭彩仪律师和佛山家庭教育研究会理事、南海青年社工协会副会长王宁老师总结和讲解。

    

讲座散场后,同学们纷纷说道:大开眼界!主持人还采访了我们的2位同学代表,“这是一个没有压力释放自己的不是课堂的课堂”“我希望以后还能继续参加,我会学到更多法律知识“。

德育室麦主任在总结采访中,感谢主办和协办单位把这一类生动又有深刻教育意义的讲座"带劲"校园,让师生们在喜闻乐见中受到感染,润物细无声处让大家学到了更多实用的法律知识。

  “我们生活在阴沟里,但有人依然仰望星空”。愿每个少年的心中,都多一份青春的美好,少一份不堪的回忆,愿每一位少年都能”因有法律的保护“,感受到这个世界的温柔与依靠!